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、各班级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学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日(周日)至4月4日(周二),共3天。4月1日(周六)照常上班、上课,执行星期一的教学任务。 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。
院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工处 2017年3月27日